工商時報【主筆室】

報載持有台新金控股票約新台幣1,300萬元的新加坡投資法人「Surfeit」主張,財政部奪走彰銀經營權,嚴重損及台新金投資人權益,因此,預計7月下旬來台進行確認,並擬援引「台星經濟夥伴協定」,提出跨海國際仲裁。這將是「台星經濟夥伴協定」於2014年生效後,首次出現投資爭端仲裁案。

「Surfeit」指出,財政部2014年底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已構成3大不利衝擊,包括:「損害台新金投資彰銀原欲達成之經濟價值」、「影響台新金本身之銀行業務價值」及「台新金認列新台幣148億元損失」;而這也使台新金全體股東權益,包括「Surfeit」在內受到損害。

「Surfeit」請求協商內容為,台灣政府應「立即停止彰銀經營權」及「履行2005年承諾事項,支持並協助台新金取得彰銀之完整經營權」。

「Surfeit」也表示,從台中木屋建造2015年6月至今,雖然經濟部與財政部曾以書面回覆他們,但卻把重點放在其身分確認、公司登記或在星國營業活動情況等,對於其請求主張,沒有做具體回應,因此,擬依「台星經濟夥伴協定」規定,提交國際投資仲裁。

台新與彰銀的關係,前後歷經三個總統,兩次政權移轉,卻被當作政治事件操弄,一直無法塵埃落定。這個案例雖然只是一樁金融機構的契約行為,卻在過程中曝露藍綠惡鬥,拿民間投資祭旗的「非正常政府行為」,因財政部刻意不遵守政府對民間投資白紙黑字的約定,曲解條款原意,割裂承諾的完整性,一直引發外國投資機構與商會的嚴厲批評,更擴散到影響外國企業及投資人對在台投資的信心,導致台灣投資意願長期低迷,影響堪稱重大。

由於過去一年多政府機構挾其公部門的特殊地位,肆意對此投資案污名化,強指民間木馬屠城、以小吃大,使得外界混淆不清。到底,台新金為何入主彰銀,值得公平的深入探討,還原當初真相。

事實上,台新金控係於扁朝時由時任財政部長的林全,為解決彰銀因壞帳高築,甚至超過淨值的問題,乃以公開標售股權,並許以財政部支持策略投資人取得經營權方式對外招標,經國內外銀行競標,由台新以總價約365億擊敗淡馬錫取得彰銀經營權,當時台新係依照財政部於邀標條件中明示的整併政策,因具有整併的前景始高價入主彰銀,高額資金注入不但解了彰銀燃眉之急且將其經營帶上健康復蘇的軌道,堪稱林全任內最成功的紓困案!

然而,2008年政權移轉,此公開招標的彰銀紓困案竟被莫名其妙列入二次金改弊案,由特偵組列案調查,其間馬政府的財政部即透過行政壓力,對台新金在彰銀的經營權進行干預限縮,使彰銀表面上經營權屬於台新,但實質上卻維持準公股銀行的地位。台新因尚被列案調查,進退維谷、啞巴吃黃蓮,特偵組一查就是5年,直至2014年7月特偵組始無罪偵結台新入主彰銀案。因前政府司法程序與行政干涉的結果,使台新整體營運受到無形鉗制,發展的機會成本代價慘重,照理2014年7月因為檢調偵查還台新清白後,政府應依照合約支持台新,卻適得其反,2014年12月股東會財政部竟然發動徵求委託書,以公權力為背景強奪彰銀經營權,逼使台新金提告以捍衛股東權益。目前雙方還在訴訟當中。

新政府成立,原來最熟悉彰銀始末的林全擔任閣揆,台新即釋出善意撤回假處分上訴,並期待在合理條件下解除與財政部的主訴官司。然而,這些行動似未得到新政府的積極回應。政治考慮持續影響新政府的態度,彰銀案沒有任何新契機。看在企業界的眼裡,怎麼會有投資意願?

如今,正當南海爭議仲裁惹出掀天巨浪時,台新金控的外籍投資人更將依照我國政府與新加坡簽訂的經濟協定提國際仲裁,姑且先不論結果如何,本身已經夠引人矚目了!也更凸顯「政府作為」在投資環境的敏感性。

在此節骨眼,我們建議林全內閣宜對彰銀案中政府的契約信用的維護明確表態,由扁政府的林部長,到小英政府的林院長,對於自己曾經制定政策而民間因以投資的彰銀案,是否能撥亂反正,公正回應?是否能打破官官相護?是否能宣示新政府對投資方合法權益的支持?在在都攸關台灣經濟的未來。

從另一個角度,自從內閣成軍以來,問題層出不窮,在在考驗新政府的擔當,此時發生這件「國際仲裁案」如果處理得宜,倒反而是林院長對國際投資人展現政府有大是大非,讓海外投資人與國內外企業對我國政府恢復投資信心的絕佳機會。

我們認為,恢復民間投資意願增加就業也好,鼓勵金融機構整併台中小木屋建造打亞洲盃也好、前提都在民間對政府誠信沒有疑慮,否則喊口號是無法解決真問題的。木屋建造廠商

新政府要激勵投資意願,先處理好台新彰銀案的懸案,未嘗不是最佳的強心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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